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27日電(譚偉旗 王曉婷)近日,長春市九臺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案件。為了買房,當事人將“離婚證”變成“購房通行證”。本以為是一場“完美”的政策規(guī)避,卻不想假戲真做,最終對簿公堂。
據(jù)悉,小李(化名)與小張(化名)想要購買學區(qū)房,為了減少首付費用和降低貸款利率,從而商定“假離婚”,并對財產、債權債務進行了分割,辦理離婚登記手續(xù)后夫妻雙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。
不料,二人在一次激烈的爭吵后,雙方的誤解愈發(fā)加深,夫妻感情徹底破裂,“假離婚”變成了“真分手”。一起因“假離婚”而引發(fā)的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拉開序幕,經法院調解,小李與小張簽訂調解協(xié)議,對部分財產進行重新分割。
法官介紹,“假離婚”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,但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做出解除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。
“假離婚”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這一概念,只要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(xù)或經法院判決準予離婚,在法律層面上即認定為離婚,可能產生一系列法律后果。
財產分割問題。一旦離婚,雙方依據(jù)離婚協(xié)議或法院判決對財產進行分割。若之后一方反悔,在不存在法定可撤銷情形下,財產分割協(xié)議通常難以變更。若“假離婚”后一方拒絕按約定復婚或重新分配財產,另一方權益可能受損。
撫養(yǎng)權問題。離婚時確定的子女撫養(yǎng)權歸屬,后續(xù)難以隨意變更。若“假離婚”后情況變化,想重新爭取撫養(yǎng)權,需滿足法定變更條件并通過法定程序。
一方再婚風險!凹匐x婚”期間,從法律角度雙方均恢復單身狀態(tài),任何一方都有再婚的權利。若一方在“假離婚”后與他人結婚,另一方將難以主張其行為違法。此外,“假離婚”還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風險,如惡意逃避夫妻共同債務,騙取貸款、違反政策規(guī)定騙取特定權益或資質等,這些行為一旦被發(fā)現(xiàn)將受到法律制裁。
法官提醒,婚姻絕非兒戲,選擇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責任與承諾,在法律上是沒有真假離婚之分的,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,一紙文書的背后附著的是人身、財產等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系,想通過“假離婚”來規(guī)避國家管控政策獲得經濟利益的行為存在若干法律風險。夫妻之間要共守法律底線,共擔生活重擔,不要為了一時利益而拿婚姻做賭注,更不要讓一己私欲、一時貪欲成為美好婚姻的絆腳石。(完)